合同中的罚款条款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而且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者受委托的单位。因此民事主体签订罚款类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罚款等同于违约金的法律性质达成一致,那么该条款无效。
但是,合同中可以约定罚款条款。如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法官应根据合同的上下文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该处“罚款”为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则等同于约定违约金。但约定违约金只能在合理范围内。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存有争议,但约定违约金在实际损失的上下30%范围内应视为合理仍得到不少法院的采纳。如约定之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排除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况,错别字或有划掉处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在合同双方所持合同所出现的错别字或划掉处相同时,合同当事人双方是不会存有争议的;但如出现一份有而另一份没有时,则应以未出现错别字或有划掉处的该份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