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及合同中止的关系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
合同中止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1、合同中止,是指合同履行期间,暂时中止,之后还会恢复履行。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
2、合同终止,可能是合同可能已经履行完毕而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存在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混同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等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