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合同解除的必要条件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合同解除的不同原因,合同解除条件可以分为协议解除条件、约定解除条件和法定解除条件。
(一)协议解除条件。
(二)约定解除条件。
由于约定解除条件能使合同的解除手续简化,所以该条件被广泛应用。然而,由于这类条款容易成为强者恃强凌弱的工具,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中有对该条款加强限制的趋势。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尚未成熟,为了保障当事人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实质平等,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我们有必要借鉴这样的立法及司法经验。
(三)法定解除条件。
法定解除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