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只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出卖方有权出卖该不动产的,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或盖章后就会生效。不过,合同的生效并不表明不动产产权的转移。在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之前,不动产产权不发生转移;只有在双方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产权才会真正进行转移。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