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疫情算不可抗力吗?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一、租房合同疫情算不可抗力吗?
所谓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新冠肺炎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可以用“不可抗力”这一法定的免责事由免除责任。
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不可抗力事由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
1、部分或全部免责。《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由此可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虽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也并非必然导致合同免责解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不可抗力,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免责事由,与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内容、疫情影响程度及因果关系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