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
一、买方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
买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的;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合同约定违约金不明确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或者损失的计算办法,则是需要主张要求赔偿损失的一方提出相关的证据,证明其造成了损失,且是由于违约方违约造成的,但是不得超过该方在签订合同时预期的可得利益。
(一)约定违约金的特征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单独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二)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行为,但如果一方有任何隐瞒的行为,或者是所存在的物品有任何质量的问题,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依法的解除而且还不用给任何的赔偿金,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从而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