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一、建设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 "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 )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1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首先,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 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再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上述的条件,即可生效。
合同 (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协议 )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2 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建设施工的合同如果双方引起了纠纷,那么在对案件进行起诉的时候就要确定好管辖的法院从而才能对案件进行起诉,因此,在办理的时候就需要按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