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引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关于诉讼时效的话,也要看双方打官司的原因是什么。在已经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管发生了什么问题,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来处理,哪怕是拒付租金,房东也不可选择违规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