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图书出版合同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出版合同一般3年的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一般也就是合同的履行期,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履行合同,合同有效期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有效期的,可以根据该合同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合同生效时间:
(1)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5)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6)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出版合同双方义务有哪些?
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主要包括如下。
1、著作权人的主要义务:
(1) 不得一稿两报;
(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
(3)依约定期限交付作品;
(4)在约定期限内尊重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1)依约定质量、期限出版作品;
(2)不得擅自转让专有出版权;
(3)支付稿酬;
(4)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权;
(5)重印、再版图书的应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6)因故不能出版的应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作者;
(7)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毁损灭失,则承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赔偿责任。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图书出版合同的有效期,但司法实践中通常都是约定为期三年的有效期,出版合同也是从签字以后就正式生效了。不管出版合同当中有无约定,法律上也规定了着作权人和出版方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