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对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法对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纠纷的情况比较复杂,大多数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有些情况则不是,例如: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三)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依法申请撤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赠与合同,赠与人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时间,如果当事人向一方主张权利之后,诉讼时效就中断了,这样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又是重新计算三年的时间,如果发生了一些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还可以先中止时效,等是由结束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