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如何扣除?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如何扣除?
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扣除应当是按照合同专用条例当中所进行的规定,每延误一日的话进行,扣除0.3%的违约金,当然这个比例的基数的话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当中所约定的工程款项,所以还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义务。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该工程合同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其中预留金644929.71元,屋面板施工协调配合费暂定为90000元,即固定包干价为6359297.08元。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合同约定采用总价包干的结算方式,工期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固定包干价6359297.08元,预留金644929.71元不属承包范围。我中心认为合同已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 计算基础应当按7094226.79元计算。
安全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6. (3).A款“发生3级重大事故,承包人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2万元”计算。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安全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扣除工期违约处罚后的金额。我中心认为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
质量违约金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5.(3)款“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审定结算造价2%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争议问题:施工单位表示量违约金的计算基础应当是审定工程费部分扣除工期违约处罚、安全违约处罚后的金额。我中心认为计算基础应当是审定工程费部分。
二、以上争议问题最后都是按我中心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评审。评审违约处罚中应注意的事项归纳两点:
计算基础应当是工程费部分。
对合同约定违约处罚的计算基础要认真看清楚。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项工程如果要想完成的话,那么必须要按照工程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具体事项来从事一些业务方面的履行,如果说其中一个环节发生错误的话,那么就可能导致工程的交付日期延后,需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