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公益无偿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设备公益无偿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5年。自2010年5月1至2015年4月30日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协议解除,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xxxx年x月xx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制度规定对方只要开展的项目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我们就必须要把设备无偿的中用给对方使用,就像是国家的拆迁工作,虽然是带有公益性质的,但是拆迁单位肯定不会免费为行政单位实施拆迁工作的,所以,无偿租赁合同也必须要是双方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