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法律责任
合同诈骗的法律责任
合同诈骗罪是新《刑法》修订后增加的新罪名,而且被立法者归入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扰乱市场秩序类罪中极重要的一个罪名,因为市场秩序的基础与根基就是合同行为的公平、诚实、信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合同诈骗,什么是合同民事欺诈,什么是合同纠纷等等往往存在认识上的分歧。本文通过比较的手法,详细阐述了与合同诈骗罪容易相混淆的一些违法行为的区别认定。首先对合同刑事诈骗与合同民事欺诈进行了比较阐述,详细区分了二者在主观意图和目的上的不同,二者欺诈的内容及手段的不同,二者所欺诈财务数额的不同以及二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的不同;然后阐述了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区分了二者在理论上的界限和实际中的不同;其次阐述了合同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界限,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合同诈骗罪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界限,合同诈骗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最后阐述了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之间的界限。通过以上的比较从而能够认真把握它们之间的性质和具体特征。有助于我们更好的惩治违法,打击犯罪,准确高效地司法,推行我国法制建设的尽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