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怎么处罚的
这样的情况可以当做合同诈骗去报案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法律咨询:对方以合作开发项目为由与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我公司向其投入资金几百万元。后证明对方根本没有开发此项目的能力。我公司准备报警时,对方承诺将其公司交由我方托管,以销售收入还款。双方签订了协议。但现在该协议签订了不到一个月,对方又反悔了,不将公司交给我方管理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方还可以去报案吗?警方会受理吗?这算不算合同诈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如果实际运营,而只是没有钱或是没有资历的话,并且对方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话,那是很难确定是合同诈骗的,但是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除这个合同,保护自己的相关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罪是中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立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