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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后的效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413次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效力的问题,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的,而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解除合同,那么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后的效力?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后有没有效力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的,并且原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后有没有效力”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的,并且原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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