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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必须掌握的25个法律常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37次

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条第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刑法》第条第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

答①确实收到钱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条②写明收到款项的大小写收到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③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④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第一期货款。

什么是先履行义务?

答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签订合同后对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答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

答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请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的是一种债务转移的行为这种代为履行义务的行为法律是允许的但必须经过债权人也就是合同相对方同意。

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租赁合同中延迟或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

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还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责任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因违约造成损失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指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的灭失减少毁损等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所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式对约定的间接损失应当赔偿。

产品销售合同中质量标准应如何确定?

答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应从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答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实践中常见的抵押条款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即不转移对抵押物品的占有质押则指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明确规定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对于以不动产或车辆等抵押的还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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