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
在实务中,存在订立合同的情形很多。订立合同才能更好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也能更好地促进双方更好地履行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实务中,在订立合同是,存在欺诈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那么,就能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效力怎样,究竟是无效还是可撤销。接下来,请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
如果只是单纯的欺诈行为,那么就是可撤销的合同;如果不但有欺诈行为还损害了国家利益,那就是无效合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