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合同

如何判断单方允诺和单务合同两种行为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502次

根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负有合同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那么,如何判断单方允诺和单务合同两种行为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单务合同是与双务合同相对应的合同分类。单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与单方允诺中表意人为自已设定某种义务有相似之处,但二者更有区别:

1、单方允诺为单方法律行为,表意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行为就成立;而单务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单方允诺之债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单方允诺之债的成立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单务合同在性质上是合同关系,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单务合同是不可能发生的。

3、单方允诺是德国法上的说法,英国人一般说单务合同。这主要是因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合同的理解不同。大陆法系法学家一般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设立权利义务的合意,强调双方的意思合致,所以认为单方允诺并不是合同,而是一种独立于合同的产生债的民法法律行为。而英美法系法学家一般说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可予强制执行的允诺,强调的是当事人允诺的可强制性,所以单方做出的允诺如果有对价或者对方已经基于对允诺的信赖行事,也成立合同。悬赏广告在德国被视为单方允诺,在英美法国家则被视为单务合同。我国制订合同法的时候大量借鉴了英美合同法的立法模式,所以现在通说(至少对司考来说)悬赏广告是单务合同。其实这只是对同一社会现象在不同理论体系下的解释而已。当然,两种观点都有长处,也都有缺点。

单方允诺之债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单方允诺之债的成立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如何判断单方允诺和单务合同两种行为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etong/231418.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