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格式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的,大家对什么是格式合同也不清楚,更不要说格式合同生效的条件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解答有关格式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格式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生效的时间分如下几种情形:
1、原则上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
2、需要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的合同,自办理完有关手续时起方为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的,从其约定。
先说约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合同法》第45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再说约定了期限的合同。《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效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什么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合同法》第39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有学者定义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预先拟订或印制成固定格式以供使用的条款”。
三、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行为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为:
第一、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缔约能力。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对法人而言,合同应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由于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都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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