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订立前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要约,若受约人同意要约人的意思,双方即可订立要约的内容,那么合同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要约生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要约的生效时间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应注意的是:
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
2、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合同要约的生效条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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