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合同

要约是不是法律行为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3 阅读: 410次

如果对方对自己发起了邀约,这种情况,如果自己接受了的话,双方就打成了一个要约合同,这个要约合同出现了违约也要承担责任,那么邀约是不是属于法律行为?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要约是不是法律行为

《债法总论》第19页:“要约为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总则关于意思表示之规定,仅因要约尚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欲之效力,故非法律行为”;二是《合同法研究》(第一卷)第204页:“传统的大陆法观点认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邀约这种情况,应当不属于法律行为的范围,这个要约主要是属于一时的表明,但是不能说明当事人有欲之效力,所以说他不具备的法律行为,也不是属于民间行为,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要约是不是法律行为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etong/23056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