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要约承诺期限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通过要约的方式签订,而要约一般是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的,而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要约是可以撤销的,那么撤销要约承诺有什么期限的规定?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撤销要约承诺期限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要约进行撤销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受要约人已经作了承诺并且生效的,要约不能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七条【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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