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撤销权应该怎么行使呢
在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债权人在觉得债务人在处理其财产时,发生损害其债权的行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那么这种债权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呢?今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债权的撤销权应该怎么行使呢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3、受益人或受让人:应返还所受让的财产;若其为恶意,也应适当分担费用。
以上就是华律风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读者有债务纠结的法律问题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