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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撤销权的效力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1 阅读: 434次

我们都知道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对于撤销权的是使用是有一定法律要求的,这是要按照合同法去执行的。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撤销权的效力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一、撤销权的效力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知识总结:合同法中的撤销权是债权保全措施的一种。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需要了解清楚其相应的规定,避免盲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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