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解除的解释是什么
合同法定解除的解释
在准备合同的时候,合同法定解除这样一个名词,说实在的我基本上就是法盲一个。麻烦各位帮我解释解释,什么是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要写进合同的,很重要的。谢谢各位啦!
律师解答: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⑴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
⑵当事人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⑶在迟延履行后经催告仍未履行的。
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⑴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⑵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
⑶经另一主催告。
⑷迟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⑸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⑹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
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