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委托代理合同(非诉讼)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四、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六、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八、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十、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一、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