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合同

反担保合同设立的条件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8 阅读: 319次

反担保合同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3、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4、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

补充内容:反担保的从属性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该规定明确了担保与主债权之间的从属性关系。反担保是为债务人向债务人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从属于特定的主债权,该债权是特定的债务人应当清偿的,反担保从属于担保债权,主债权无效或被撤销,担保随之失效,反担保亦然;债权消灭,担保权随之消灭,反担保权亦然;担保人因从属性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反担保人亦享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抗辩权,因此,担保公司应特别注意,担保人放弃抗辩权的,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反担保责任。

虽然担保法也承认独立担保的合法性,但我国法院对担保的独立性是分国内、国际区别对待的,最高人民法院多次以判决的形式否定了国内独立担保的有效性。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反担保合同设立的条件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etong/227599.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