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不合法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担责吗
在实践中,物价飞涨,工资不涨,贷款买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优先选择,但银行贷款必须提供担保,以致很多人在亲友贷款买房时,碍于情面等因素不得已做了担保人。但担保人是有风险的,如果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就要承担代为还本付息、支付违约金等担保责任。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担保物不合法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担责吗。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偿还,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要求提供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还钱时,能向担保人追偿,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所以债务人不还钱,当然可以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但担保方式有两种,一是连带担保,二是一般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
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对担保方式无约定、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因此,建议尽早起诉维权索偿为上策。
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在约定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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