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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补充合同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409次

所谓补充合同即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对于业主来讲,如果已经签订了装修合同,然后在做预算审核及装修中发现不少漏洞,需及时与装修公司签订补充协议,避免装修公司违约,引发纠纷。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呢

成交价格问题:从我们选择分析的部分装修公司报价来说,半包价格800-1100元/方为中间价,装修性价比较高,装修公司的管理也有一定的水准。全包预算则由于主材、设计等因素,价格浮动较大,一般均价在1400-1600元/方之间较多。

但是做为已经签订合同的业主来说,合同总价已经明确谈妥,遇到价格虚高需要再签订补充合同的可能较小。但也有部分装修公司可谈。

所以善意提醒业主,一定要先找管家做好预算审核,再签订装修合同。避免价格多报。

故意漏项、疏忽项:合同里有拆除部分不计入预算;木工板门板基础;地、面砖铺贴方式;铺贴地砖涉及到的胶泥、背胶;中央6平方外机线;勾缝等都不写入合同。

部分装修公司为了签单,故意把以上内容不写入合同,造成总价偏低。而在决算时候这部分价格虚高超出预算。给很多业主带来超支困扰。

所以在签订合同中,一定要对上面总结的部分谈好价格哦~

工艺缺漏:合同内容对工艺的缺漏这一项没有规范也是在装修中较为头痛的问题。平时很多业主会在我们微信群里问客服,我们的墙壁刷漆只刷了两遍怎么办?我们墙壁基层没有处理有关系吗?知道对方工艺不合格却在原合同里没进行约束。

说到这里,小编已经觉得心累了,何况我们的业主呢?但是装修之路漫漫其修远矣,我们还需再接再厉。小编温馨提醒大家,对于这种较隐蔽的装修问题,大家一定要多问多了解。装修合同没有施工工艺规范的,要用补充合同约束起来!

主、辅材料细节不明确:签订合同时候对于主材及辅材的型号不明确,以至于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与原协定材料不一致等。

同一个品牌的材料也分好几种规格型号,而不同规格型号的材料价格自然不同。所以看报价合同时候一定要注意产品的型号并了解相关价格。还有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签订了使用此型号的材料,在实际操作中却用了假冒伪劣材料。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零容忍,补充合同中请装修公司详细注明使用材料,不合格情况下请予退回!

面积多报:合同中的面积多报大多出现在墙面乳胶漆面积多报。对于合同已经签订,后经审核面积被多报情况,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重新约定。

在此小编给大家一个数据,建筑面积乘以2.5约为全场乳胶漆的面积。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候该心里有数啦~

服务项目备注不清晰:合同里关于服务方面的约定比较不能具体化。需要跟装修公司约法三章。举例说明垃圾清运费用5元/平,这个垃圾清运是清理到小区,还是垃圾场的服务费呢?而板材搬运费用是说运送到小区门口还是到施工现场?这些有必要的话都需要在补充合同里写明。

总结来说,这妥妥的都是事儿啊,但是小编还是要郑重说明一句:所有合同双方约定的地方是需要留白的,没有留白的合同即为霸王条款,可以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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