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是什么意思
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异乡工作的劳动者大多数是租赁房屋。时间久了大多数人会落户在当地的城市,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是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是什么意思,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3、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十五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目的是在于方便统计外来人口的相关情况,而且还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