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房屋租赁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就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作的书面约定。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签房屋租赁合同经常出现什么问题?怎么才能避免房屋租赁合同出现的漏洞?请跟随若悠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吧。
签房屋租赁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签定租赁合同时容易出现的合同漏洞主要有:
1、对租赁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房屋的数量(合同约定租赁面积和实际租赁使用面积的误差,决定着租金的少退多不补。)和质量(房屋租赁前后的状况,决定着交付房屋前后的修缮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2、对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超负荷、掠夺性的任意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房屋的租赁状况堪忧,甚至无法继续合理使用。比如,有一典型案例:当事人提供产权证所载租赁房屋位于共有建筑的一二楼,用途为“商业用房”,首次承租者将其开设为娱乐场所或者餐饮行业。租赁期间,承租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通宵24小时营业,宾客络绎不绝,三楼以上左邻右舍(业主共计128户)苦不堪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租赁期满,承租人扬长而去。而,物业公司和共有建筑物所有人大为不满,经业主大会开会举手表决,一致研究决定,该商铺不得经营娱乐及餐饮行业,最终导致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受限并缺失。
3、租赁房屋的维护义务和修缮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解除时的保证金退费产生纠纷。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内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
4、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