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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不催还租赁物有责任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486次

在进行租赁中,对于租赁到期之后承租人应该进行归还。但是当出现承租人没有进行归还的时候作为出租人不催还租赁物有责任吗?这是在实际中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大家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租人不催还租赁物有责任吗

合同继续有效就有责任。虽然租赁期间届满,但如果出租人并没有通知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则视为原租赁合同效力仍然继续,此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续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我们要通过本文的内容进行了解。对于出租人不催还租赁物原来的承租协议仍然有效,但是期限就是不固定的,双方都需要遵守原来的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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