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赁20年的承租人有何权利
公共租赁房这个在达到了一定要求之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果自己申请成功的话,自己作为承租人,可以享受到的权利是如何进行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房租赁20年的承租人有何权利
1、转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获得了公共租赁房屋这种情况的话,要享受到权利,首先要成为承租人,承租人所涉及到的权利,包括了转租权,以及对于房屋的承租权和对于承租人户名称的变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