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合同

七种房屋不能买卖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8 阅读: 416次
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下列7种房屋不能进行买卖: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总额在25%以上土地,以及买卖房屋已经建成,未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不得进入买卖市场。 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产权证)的房屋,也不能进入买卖市场。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其所建房屋不能进行买卖。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能买卖。 五、权属有争议的。房屋的买卖是以卖房者对其欲出卖的房屋享有确定的权利为前提,对于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因其权利人不能确定,这种房屋当然不能买卖。 六、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房屋转让的其它形式。 如:1、违章建筑、列入规划拆迁的建筑; 2、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房地产等等。请购房者小心谨慎,辨别真假,买到合理、更要合法称心如意的房屋。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七种房屋不能买卖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etong/224927.html

若悠回归